
【经】 yield possession
alienate; release; relinquish; relinquish to; remise; render up; surrender
【经】 yield
droit; fee; ownership; property; proprietary; proprietorship
【经】 ownership; proprietary rights; proprietorship; single proprietorship
title of possession
"让与所有权"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术语,尤其在财产法和合同法领域。从汉英词典和法律实践角度,其详细含义及对应英文如下:
中文释义
"让与所有权"指权利人(让与人)通过法律行为,将财产的所有权完全、永久地转移给他人(受让人)的过程。其核心是物权变动,需满足合意(如签订合同)与交付(动产)或登记(不动产)等法定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0条明确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英文对应术语
英文通常译为"transfer of ownership" 或"alienation of title",强调权利的完全让渡。例如:
"The transfer of ownership occurs when the seller delivers the property to the buyer."
(当卖方将财产交付给买方时,所有权即发生转移。)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有效的所有权让与需满足以下条件:
参考:《民法典》第209条、第224条。
商业交易
商品买卖(e.g., 企业出售设备)、股权转让等,需通过合同明确所有权转移时间及风险承担规则。
案例:国际贸易中,CIF术语下货物所有权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转移(《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非交易性转移
赠与(如父母将房产赠与子女)、继承等,同样需完成登记或交付方生效。
概念 | 区别点 |
---|---|
让与使用权 | 仅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保留(如租赁) |
抵押/质押 | 以财产担保债务,不转移所有权 |
共有权分割 | 多人共享所有权,非完全让与 |
(注: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网页,此处仅列明可公开查证的实体文献来源。)
“让与所有权”是法律术语,指所有者自愿将所有权(即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以下是综合法律定义的详细解释:
“让与所有权”强调通过合法程序将财产权利完全转移,需注意法律形式要件和权利边界。实际操作中应参考《民法典》物权编及具体领域法规(如《公司法》),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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