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ndelivery
在汉英词典框架下,“不交付”对应的英文翻译为“non-delivery”或“failure to deliver”,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义务方未按约定转移标的物或完成服务的行为。该术语在法律、商业及国际贸易领域具有以下三层核心含义:
物权未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0条,不交付特指卖方未能将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买方,或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交付手续。例如国际信用证交易中,若提单未按时提交银行即构成单据不交付。
违约责任形态
《布莱克法律词典》将其界定为“合同方实质性违约行为”,受损害方可依据《民法典》第577条主张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救济权利。典型场景包括:房屋买卖逾期交房、技术开发合同成果未按时移交等。
风险承担界限
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交付完成前的货物损毁风险由卖方承担。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不交付,需依据《民法典》第590条进行责任免除判定。
该术语在跨境贸易纠纷、保险理赔(特别是海运保险中的"Non-Delivery Clause")及数字经济合同(如云计算服务中断)等场景中具有高频应用价值。
“不交付”在不同语境下有具体含义,以下结合相关领域进行解释:
基本定义 在商业或法律场景中,“不交付”指交易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交付义务,例如卖方未按时移交货物、房产等标的物。在房地产领域,特指开发商或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常见场景与原因
法律后果与解决途径
扩展说明 在跨境电商等领域,“不交付”还可能涉及国际贸易术语中的风险划分,例如FOB条款下卖方未完成装运即构成不交付。
建议:涉及具体纠纷时,需结合合同条款和《民法典》合同编主张权益,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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