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warranty of title
droit; right; title
【经】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guarantee; assure; ensure; vouch; warrant
【经】 assurance; backing; bail; endorsement; guarantee; hypothecate
warranties
权利担保(Warranty of Title)是国际贸易和合同法中的核心概念,指卖方在交易中保证其对出售的货物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且该交易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法定权益,例如抵押权、留置权或知识产权。这一担保义务在国际公约和国内法中均有明确体现,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41条规定,卖方需确保货物免受第三方基于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主张。
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民法典》第612条进一步细化了权利担保的适用范围,要求卖方保证标的物不存在权利瑕疵,若买方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导致损失,卖方需承担赔偿责任。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2-312条则强调,除非合同明确排除,否则卖方默示担保货物所有权合法且转让过程符合法律程序。
实务中,权利担保的履行通常通过产权审查、保险或第三方认证实现。例如在不动产交易领域,产权保险公司会出具报告以验证所有权链的完整性。此类机制既降低了交易风险,也为司法实践中的权利归属争议提供了可追溯的依据。
权利担保是国际贸易和买卖合同中卖方的重要义务,主要指卖方需确保所售货物不存在第三方权利主张或侵权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其核心内容可分为以下两方面:
卖方必须保证对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且不存在未向买方披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等)。这意味着:
卖方需确保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但不包括版权。具体表现为:
权利担保属于默示义务,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卖方仍需承担。若涉及质押担保等债权担保形式(如所述),则属于另一法律范畴,需结合具体担保类型分析。
如需了解不同国家法律对权利担保的具体适用规则,可参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各国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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