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actual total loss
在汉英法律词典中,"全部损失"对应的专业术语为"total loss",指保险标的物遭受完全损毁或灭失的保险事故状态。根据国际通行的海上保险条款,该概念包含两个核心类型: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指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或损坏程度达到无法恢复原状的状态,例如船舶沉没后无法打捞。中国《海商法》第245条将其定义为"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当修复费用超过标的物实际价值时成立,常见于海运保险领域。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60条规定,若避免实际全损所需费用超过标的物价值,或修复费用超过修复后的价值,均可构成推定全损。
该术语的判定标准在不同法系中存在细微差异。美国法院在_Bean v. St. Paul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_案中确立"三重标准":物理损毁程度、修复可行性、修复经济合理性。而中国司法实践中更注重标的物功能丧失的客观事实认定。
权威参考文献:
全部损失(Total Loss),简称全损,是保险和国际贸易中的专业术语,指保险标的因事故导致完全灭失或丧失经济价值,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超过其实际价值的情况。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全部损失指整批或不可分割的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可视为全部损失的情况。例如:
分类
货物领域
车辆保险
全部损失的核心是“整批不可分割”和“经济价值完全丧失”,需结合具体场景(如海运、车险)判断。如需完整案例或法律细节,可参考来源网页。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