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date of departure
open; start
carry; fortune; luck; motion; movement; use; wield
date
【经】 date
启运日期(Date of Shipment)是国际贸易和物流领域的核心术语,指货物从起运地开始运输的法定生效日期。根据《现代汉英综合大词典》,该日期通常以提单签发日、装船批注日期或承运人收据日期为准,决定着运输合同中的责任划分与风险转移节点。
在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20)中,启运日期直接影响以下关键要素:
中国海关总署《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明确指出,报关单填报的"出口日期"必须与运输单据载明的启运日期保持一致。若采用多式联运,则以首次运输工具的离境日期为准。该日期认定误差超过3个工作日可能导致海关申报异常,产生滞报金等法律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启运日期与"装运日期"存在细微差别:前者侧重运输行为的法律生效时点,后者强调物理装载操作时间。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319条特别规定,在CIF合同中若遇不可抗力导致启运延迟,卖方须在48小时内通知买方方免责。
“启运日期”是海关申报中的关键概念,具体含义和填报要求如下:
在海关申报中,“启运日期”指入境货物离开境外第一个装运口岸的日期。若货物无实际进出境(如国内转关),则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电子报关以系统传送数据的日期为准。
根据2024年海关总署第81号公告,填报标准已修改:
“启运”在一般语境中意为“开始运输”(如“货物已启运”),但在海关术语中具有特定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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