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ound labour; contract labour
定义
契约劳工指通过书面或口头契约约定,在特定期限内为雇主提供劳动服务以换取报酬的劳动者。其核心特征为契约关系(contractual relationship)和有限期限(fixed-term service),区别于永久雇佣或奴隶制。
历史演变
契约劳工制度在19世纪至20世纪初广泛存在于跨国劳动力迁移中,例如中国、印度劳工赴美洲、东南亚从事铁路建设或种植园工作。劳工通过签订契约获得旅费或预支工资,但需以劳动偿还债务,形成债务束缚(debt bondage)。
现代法律定义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强迫劳动公约》(No. 29),若契约包含欺诈性条款、行动自由限制或强迫劳动,则可能构成违法。现代契约劳工需符合以下条件:
术语 | 契约劳工 | 奴隶制 | 现代劳动合同 |
---|---|---|---|
法律依据 | 有限期契约 | 无法律保护 | 受劳动法全面保护 |
自由程度 | 部分受限(如离职需赔偿) | 完全丧失人身自由 | 自由解除合同 |
报酬形式 | 固定工资或抵债 | 无报酬 | 法定工资与社会保险 |
定义契约劳工为"基于协议提供服务的劳动者,其权利受契约条款约束"(Oxford Dictionary of Law, 10th ed.)。
指出历史上契约劳工制度常演变为强迫劳动,现代法律需禁止债务束缚和行动限制(ILO, Forced Labour Convention, 1930)。
分析19世纪中国"苦力贸易"(Coolie Trade)中契约劳工的跨国迁移模式(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Contract Labour"条目)。
在部分国家(如中东建筑行业),契约劳工仍存在护照扣押、工资克扣等问题,违反ILO《保护移民工人公约》(No. 97)。合法契约劳工需符合双向选择权、平等议价原则,否则可能构成人口贩运。
(注:因平台限制未添加外链,来源标注依据国际通用学术引用规范。)
契约劳工指通过签订契约或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但其具体含义因历史背景和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综合不同来源的解释:
契约劳工是以书面或口头协议为基础,与雇主约定劳动内容、时间、地点及报酬的劳动者。这种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理论上双方权益受契约保护。然而,在历史语境中,该词常带有强迫或剥削性质。
契约劳工制度具有双重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来源网页(如、4、10)中的历史案例及法律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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