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unwarranted proceedings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不合法律程序的议事录"指未遵循法定规则形成的会议记录或程序文件,其核心含义与法律效力如下:
中文术语:不合法律程序的议事录
英文直译:Irregular Minutes 或 Proceedings Not in Compliance with Legal Procedures
法律语境释义:指会议记录(Minutes)或议事程序文件(Proceedings)因违反法定召集程序、表决规则、通知要求等强制性规定而丧失法律效力。
程序瑕疵类型
来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对 "Defective Proceedings" 的定义。
法律效力
此类议事录可能被法院宣告无效(void ab initio),相关决议不可强制执行。例如:
定义"议事录"(Minutes)为"正式会议记录的书面摘要",强调其程序合法性是证据效力的前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
"Irregular Proceeding" 条目指出:违反实质性程序规则将导致行为可被撤销(voidable)。
注:本文法律释义综合参考国内外权威法律工具书,具体案例需结合司法实践。建议通过专业法律数据库(如Westlaw、北大法宝)查询判例细节。
“不合法律程序的议事录”是一个组合词,需拆解为两部分理解:
议事录
指对会议内容、决议事项、参与人员等信息的正式书面记录,常见于政府机构、企业董事会等组织。其核心功能是为决策提供法定依据和存档凭证。
不合法律程序
指议事录形成过程中未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例如:
综合含义
该词描述因程序违法导致议事录法律效力存疑的情况。例如,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录若未按《公司法》要求提前15天通知全体董事,相关决议可能被法院判定无效。
法律后果
此类议事录可能引发行政诉讼或民事纠纷(如股东起诉撤销决议),且涉事方需承担程序违法的责任(如重新召开会议、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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