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ter
walk; ambulate; step; tramp; ambulation
【医】 walking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步行权(Pedestrian Right of Way)的汉英词典释义与法律内涵
在汉英法律及交通语境中,“步行权”通常指行人在道路或特定区域依法享有的优先通行、安全通行及使用相关设施的权利。其核心在于保障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最弱势群体的安全与便利,体现“以人为本”的交通规划理念。
一、法律定义与优先通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此条款确立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通行权(Absolute Priority)。该权利要求车辆必须主动避让行人,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公共空间使用权 步行权延伸至对公共步行空间的合法使用权,涵盖人行道、步行街、广场等区域。住建部《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GB/T 51439-2021)要求保障行人通行空间的连续性、安全性及无障碍设计,禁止非法占用或设置障碍(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公告)。联合国《新城市议程》亦强调“人人享有安全、包容、无障碍的绿色公共空间”(来源:联合国人居署《新城市议程》)。
三、安全通行保障义务 地方政府需履行保障义务,包括设置交通信号灯、人行天桥、照明设施等。《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详细规定了行人过街设施的设置标准与技术参数(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若因设施缺陷导致事故,管理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第1256条)。
四、国际公约与城市实践 《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第18条要求缔约国保障行人横过道路时的安全(来源:联合国条约库)。全球先进城市如哥本哈根、东京通过“步行优先区”(Pedestrian Priority Zones)政策扩大步行权适用范围,限制机动车通行并提升步行环境品质(来源:国际交通论坛报告)。
总结
步行权是行人依法享有的通行优先性、空间专用性及安全保障性三位一体的复合权利,其实现依赖于法律强制力、基础设施完善度及公众礼让意识的协同。中国法律与国际标准均明确赋予行人特殊保护地位,以平衡交通效率与社会公平。
“步行权”这一表述可能存在两种不同领域的解读,但均需结合上下文进一步确认:
字面组合解读(非专业术语)
若将「步行」与「权」分开理解,可解释为:
金融术语可能性辨析
若用户实际询问的是「行权」(而非“步行权”),则指期权合约买方行使权利的行为,需满足以下条件:
建议:
当前“步行权”并非标准术语。若指行人通行相关的法律权益,需参考具体城市法规;若为金融领域问题,请确认是否为“行权”的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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