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涉原则英文解释翻译、不干涉原则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principle of non-intervention
分词翻译:
不的英语翻译:
nay; no; non-; nope; not; without
【医】 a-; non-; un-
干涉的英语翻译:
interfere; intervene; intermeddle; interpose; meddle; interference
interposition
【化】 interference
【医】 interfere; interference
原则的英语翻译:
fundamental; principle; tenet
【医】 principle
【经】 general principles; principle
专业解析
不干涉原则(Principle of Non-Intervention)是国际法领域的核心概念,指国家在相互交往中不得干预他国内政或强迫他国采取特定政治行为的准则。该原则在《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七款中得到明确表述:"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
从汉英词典视角分析,该术语对应的英文表述为"non-interference in internal affairs",其法律内涵包含三重要件:
- 禁止武力威胁(如《国际法原则宣言》规定不得使用经济胁迫改变他国政策)
- 尊重政治自决权(1970年《友好关系宣言》强调各国政治制度选择自由)
- 排除强制性干预(国际法院在"尼加拉瓜诉美国案"判决中指出,单纯政治宣传不构成干涉)
该原则的适用存在两项例外:
- 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集体安全行动(依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
- 应合法政府请求的援助(需符合《国家责任条款草案》第20条)
当代实践中的争议点集中在"人道主义干预"和"保护责任"理论,国际法学者Brownlie认为这两者尚未形成习惯国际法规则(参见《国际公法原理》第8版)。中国政府在《关于联合国成立70周年的立场文件》中重申,反对任何国家以保护人权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
主要法律渊源:
-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 确立国家主权平等
- 《联合国宪章》第2(4)条禁止使用武力
-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确认的国际习惯法地位
网络扩展解释
不干涉原则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中的核心准则,强调国家间应尊重主权独立,禁止以任何形式干预他国内政。以下从多个维度综合解释这一原则:
一、定义与核心内涵
不干涉原则主张任何国家无权对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及内部事务进行干涉。其核心包含两点:
- 主权至上:国家享有独立处理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不受外来强制命令;
- 全面禁止干预: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包括禁止武力威胁、颠覆政权、附加政治条件等行为。
二、历史发展脉络
- 起源:可追溯至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明确反对殖民干涉;
- 国际法确立:1823年“门罗主义”推动该原则成为区域准则,二战后通过《联合国宪章》第2条正式成为全球性规范;
- 现代扩展:从传统政治领域延伸至经济合作领域,例如中国对非援助主张“不附加政治条件”。
三、法律依据与实践
- 国际法基础:联合国《不干涉内政宣言》及国际法院判例均确认其法律效力;
- 例外情形:仅在联合国授权的人道主义干预或集体安全行动中允许例外,但需严格程序控制。
四、现实挑战与争议
尽管该原则被普遍接受,但实践中仍存在争议。例如西方国家常以“人权保护”为由实施干预,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强调坚持不干涉原则对维护中小国家权益的重要性。
不干涉原则通过平衡国家主权与国际秩序,成为现代国际体系的基石。其具体实施需结合《联合国宪章》精神,在尊重多样性的基础上促进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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