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mportune
approach; compel; force; urgent
【化】 peri
entice; guide; induce; lead; lure; seduce
“迫诱”是由“胁迫”与“引诱”构成的复合词,指通过施加压力和利益诱导的双重手段达到目的的行为。在汉英词典中,“迫诱”对应的英文翻译为“coercion and enticement”或“compulsion coupled with inducement”,强调以威胁性手段限制选择自由的同时,利用利益进行心理引导的复合型行为模式。
该词常见于法律、心理学领域,例如审讯场景中“通过迫诱获取口供”(obtaining confessions through coercion and enticement)会被视为非法取证手段。在商业谈判中,若一方采取“迫诱签约”行为,可能构成《民法典》第150条规定的“胁迫”或“显失公平”情形。
相近术语辨析:
语言学研究表明,“迫诱”属于汉语特有的“反义复合词”构词法,体现行为手段的矛盾统一性(Chen, 2020)。《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收录为正式词条,牛津大学出版社《汉英综合大词典》则标注该词的司法语境使用特征。
“迫诱”是一个动词,其含义及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解析:
基本含义
指通过强迫与引诱相结合的手段使人服从或就范,即“诱逼”。
具体表现
常见于通过威胁(如人身安全)与利诱(如物质诱惑)的双重方式达成目的,例如《二刻拍案惊奇》中提到的“你是妇人家,被人迫诱,有何可罪?”。
该词带有负面色彩,使用时需注意语境。若需更多例句或文献出处,可参考《二刻拍案惊奇》或法律文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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