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egotiation against guarantee
"凭保证议付"是国际贸易信用证业务中的专业术语,指议付行在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时,凭受益人提供的赔偿担保书进行有条件付款的信用证结算方式。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600)第12条,该操作需满足三项核心要件:
担保文件有效性
受益人需出具书面担保(Letter of Indemnity),承诺承担因单据瑕疵导致的拒付风险。该担保须明确标注不符点细节及赔偿责任,符合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 745第A21段)。
银行审单责任
议付行仍需履行"表面审核"义务,根据国际商会第TA900号意见,即使接受担保书,银行仍需确保单据不存在欺诈性不符或根本性矛盾。
风险分担机制
该议付方式实质是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的结合体。中国银行《信用证操作指南》指出,担保议付项下受益人需承担约30%的保证金,银行保留对不符单据的追索权。
实务中常见于交货期紧迫但单据存在非实质性瑕疵的场景,例如装箱单重量单位磅/公斤的换算误差。国际商会第R749号案例确认,此类技术性不符在担保议付后仍可获得开证行承兑。
“凭保证议付”是信用证交易中的一种特殊操作方式,主要用于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即不符合信用证条款)时,通过担保机制获得议付行的资金垫付。以下是具体解释:
定义与场景
当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存在瑕疵(如内容错误、缺失文件等),但议付行仍愿意垫付货款时,受益人需出具书面保证,承诺若开证行拒付,将退还议付行垫付的款项及费用。这种方式常见于买卖双方信任度较高或交易紧急的情况。
操作流程
风险与限制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谨慎使用该方式,并确保担保条款清晰,避免后续纠纷。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