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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的直接控诉书英文解释翻译、陪审员的直接控诉书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presentment

分词翻译:

陪审员的英语翻译:

juror; jury; venireman
【医】 jury

直接的英语翻译:

directness; immediacy; right

控诉书的英语翻译:

【法】 memorandum of complaint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词典语境下,"陪审员的直接控诉书"(Juror's Direct Indictment)指由大陪审团(Grand Jury) 直接签发的刑事起诉文件。其核心含义与法律流程如下:


一、术语定义

  1. 陪审员(Juror)

    此处特指参与大陪审团(Grand Jury) 的成员,而非审判陪审团(Trial Jury)。大陪审团负责审查检方证据,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美国联邦及部分州制度)。

  2. 直接控诉书(Direct Indictment)

    指大陪审团在听证后,若认为证据充分,可直接向法院提交正式起诉书(Indictment),无需经过预审听证(Preliminary Hearing)。此程序跳过法官对证据的初步审查环节,由陪审员独立行使起诉决定权。


二、法律流程与特征


三、权威来源参考

  1. 《元照英美法词典》

    定义"大陪审团起诉书"(Indictment)为"经大陪审团审议后签署的书面指控"(法律出版社)。

  2. 美国司法部指南

    说明大陪审团可直接起诉重罪,保障公诉程序独立性(U.S. DOJ Manual)。

  3. 《布莱克法律词典》(第11版)

    强调"Direct Indictment"省略预审阶段,由大陪审团直接裁定起诉(Thomson Reuters)。


四、中英文术语对照

中文 英文 关键说明
大陪审员 Grand Juror 负责审查起诉的陪审员
直接控诉书 Direct Indictment 大陪审团签发的正式起诉文件
起诉书 Indictment/True Bill 记载指控罪名及事实的文书
不起诉决定 No Bill 大陪审团认为证据不足的结论

注:中国大陆法系无完全对应的"大陪审团"制度,此概念主要适用于英美法系国家。如需中国刑事诉讼术语,可参考《刑事诉讼法》中"公诉书"(Prosecutorial Bill)的定义。


: 《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2019年修订版.

: U.S. Department of Justice, "Grand Jury Practice".

: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Thomson Reuters.

网络扩展解释

“陪审员的直接控诉书”是一个法律术语,指由陪审团(通常指大陪审团)主动提出的正式指控文件。以下是详细解释:

1.核心定义

在英美法系中,“陪审员的直接控诉书”(对应英文为presentment),指大陪审团基于自身调查或证据,无需检察官提交案件,直接向法院提出的犯罪指控。这一程序体现了陪审团独立行使司法监督权的职能。

2.与普通控告书的区别

3.适用场景

多见于美国联邦或州级司法体系,当大陪审团发现未被检察官起诉的犯罪行为(如政府腐败、系统性违法)时,可直接通过此程序提出控诉。

4.法律依据

根据网页信息,该术语在《布莱克法律词典》等权威文献中被定义为“大陪审团基于自身知悉或调查结果提出的正式指控”,其法律地位受宪法及刑事诉讼规则保护。

5.格式与内容

虽然搜索结果未明确其格式,但参考普通控告书要求,内容需包括:被控人信息、犯罪事实(时间、地点、手段等)、法律依据及陪审团结论。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法院,并附证据摘要。

补充说明

这一程序在实践中较少使用,现代司法体系更多依赖检察官主导起诉,但“直接控诉书”仍是大陪审制衡公权力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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