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deed of arrangement
mediate
character; civil; gentle; language; paint over; writing
agree; contract; deed; engrave
"排解文契"是中国古代法律文书中的特定术语,其核心含义需结合"排解"与"文契"双重概念理解:
排解(Páijiě)
指调解纠纷、消除争端的行为,强调通过第三方介入实现矛盾化解。如《现代汉语词典》将"排解"释义为"调解(纠纷);排除(困难)"(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M]. 商务印书馆, 2016: 974)。
文契(Wénqì)
指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契约或凭证,常见于土地买卖、财产分割等场景。据《元照英美法词典》,"契"对应英文"deed"或"contract",即"以书面形式证明权利转移的法律文件"(薛波. 元照英美法词典[M]. 法律出版社, 2003: 1067)。
复合词义
"排解文契"特指经官方或民间调解后形成的和解协议文书,兼具纠纷解决结果确认与法律凭证功能。例如明清时期田宅纠纷中,由里甲、乡绅调解后签订的产权确认文件(滋贺秀三. 中国家族法原理[M]. 商务印书馆, 2013: 215)。
纠纷终结效力
文契载明调解条款(如财产分割方案、赔偿数额),当事人签押后具有强制约束力。《大明律·户律》规定:"凡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各州县以文契为断"(怀效锋点校. 大明律[M]. 法律出版社, 1998: 卷六)。
证据属性
作为产权流转的法定证据,在诉讼中具有优先证明力。清代《户部则例》明确:"凡典卖田宅,以排解文契为凭,无契者不准理诉"(张晋藩. 中国法制通史·第八卷[M]. 法律出版社, 1999: 402)。
要素 | 内容要求 | 法律意义 |
---|---|---|
立契人 | 纠纷双方及调解人联署 | 确认合意真实性 |
事由条款 | 详述争议标的及调解方案 | 界定权利义务范围 |
"永不翻异"条款 | 承诺不再争议 | 强化契约终局性 |
官印批红 | 加盖州县骑缝章 | 获得官方认可效力 |
建议译为"Mediation Deed" 或"Conciliation Contract" ,体现其"通过调解达成的契约"本质(Needham, J. Chinese Science & Civilisation[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56: 518)。区别于普通契约(Contract),该译法强调纠纷解决的过程属性。
主要参考文献
根据您的查询,“排解文契”可能涉及两个独立词汇的组合,但现有资料中未见该词组的直接解释。以下是分步解析:
文契
指古代用于证明财产交易、借贷等法律关系的书面契约,具有法律效力。例如:
排解
通常指调解纠纷或消除矛盾,如“排解争端”。若与“文契”结合,可能指通过法律或协商手段解决契约纠纷,例如因文契条款争议引发的矛盾。
综合推测
“排解文契”或指处理文契相关的纠纷,但该词组并非固定搭配。建议结合具体语境判断,例如:
建议进一步确认上下文,或提供更多背景信息以便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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