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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利英文解释翻译、探视权利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visitation rights

分词翻译:

探视的英语翻译:

visit

权利的英语翻译:

droit; right; title
【经】 interest; obligee; right; rights; title

专业解析

探视权利(Visitation Rights)是法律术语,指在特定法律关系(如离婚、监护权纠纷或医疗场景)中,非监护方或特定关系人依法探望、接触被监护人或特定对象的法定权益。该概念在中英文法律体系中存在对应表述,但具体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需结合司法实践分析。

一、定义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享有探视权,具体行使方式可通过协议或诉讼确定。英美法系中,《美国统一子女监护权法》(Uniform Child Custody Jurisdiction Act)将visitation rights定义为「非监护父母与子女保持关系的法定途径」。

二、适用场景扩展

  1. 医疗探视权: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患者近亲属在医疗行为中享有知情同意权,但紧急情况下需以患者生命权优先
  2. 监狱探视:司法部《监狱法》第48条规定在押人员直系亲属可申请定期会见
  3. 国际公约衔接:《儿童权利公约》第9条强调儿童与父母分离时保持联系的权利。

三、限制性条款

当探视行为可能危害被探视者身心健康时,法院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8条中止探视权。美国部分州立法还规定,若探视方有家庭暴力记录,需通过监督探视(supervised visitation)行使权利。

网络扩展解释

探视权(又称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与子女探望、联系、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其核心在于保障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同时维护非直接抚养方的合法权益。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性质

探视权专属于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包括探望、会面、短期共同生活等具体形式。它基于亲权派生而来,只要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存在,权利便持续存在。

二、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1086条:明确非直接抚养方有权探视子女,另一方需协助;行使方式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2. 中止情形:若探视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如暴力、虐待等),法院可中止探视权,待事由消失后恢复。

三、权利主体与义务

四、行使方式

通常包括两种形式:

  1. 定期探视:如每周见面一次,或寒暑假共同生活一段时间。
  2. 灵活协商:双方可根据子女学习、生活需求约定具体时间和方式。

五、注意事项

建议父母在行使探视权时保持沟通,避免因冲突对子女造成二次伤害。若遇阻碍,可通过社区调解或法律途径维权,但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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