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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间的申请英文解释翻译、诉讼中间的申请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

分词翻译:

诉讼的英语翻译:

action; law; lawsuit; litigate; litigation; suit
【经】 litigation

中间的英语翻译:

between; centre; middle; midst; midway
【化】 meso-
【医】 inter-; meso-
【经】 medium

申请的英语翻译:

application; apply; file; put in for; requisition
【经】 application; proposal

专业解析

在诉讼程序中,"诉讼中间的申请"指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程序性请求或动议,旨在解决诉讼推进中的具体问题或寻求临时救济。其核心含义和英文对应如下:


一、术语定义与英文对照

  1. 中文术语:诉讼中间的申请

    英文对应: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 或Motion During Proceedings

    • Interlocutory 强调"中间性",指在最终判决前作出的临时性决定(来源:《元照英美法词典》"interlocutory"词条)。
    • Application 在英美法系中特指向法院提出的正式请求(来源:Black's Law Dictionary, "application"条目)。
  2. 法律特征:

    • 时间性:发生于诉讼启动后、终局裁决前。
    • 程序性:解决证据提交、期限延长、强制措施等程序问题(例:申请证据保全)。
    • 临时性:不涉及案件实体争议的最终判定(来源:《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

二、常见类型与实务场景

  1. 证据相关申请

    • 证据保全(Application for Evidence Preservation):

      英文:Motion for Preservation of Evidence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

    • 证人传唤(Application for Subpoena):

      英文:Motion to Compel Attendance of Witness

  2. 程序推进申请

    • 延期审理(Application for Adjournment):

      英文:Motion for Continuance

    • 管辖权异议(Application for Jurisdictional Challenge):

      英文:Motion to Dismiss for Lack of Jurisdiction

  3. 临时救济申请

    • 行为保全(Application for Behavioral Injunction):

      英文:Motion for Preliminary Injunction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


三、权威文献参考

  1. 《元照英美法词典》(北京大学出版社)
    • "Interlocutory" 词条:界定中间裁决的非终局性特征。
  2. 《中国民事诉讼法注释书》(柳经纬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
    • 第100条释义:详解诉讼中行为保全的申请要件。
  3.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 "Motion" 定义:法庭程序中请求命令或裁决的正式文件。

四、中英文关键概念辨析

中文表述 英文规范译法 易混淆术语
诉讼中间的申请 Interlocutory Application Interim Application(侧重临时性)
申请书 Motion/Petition Claim(实体权利主张)
口头申请 Oral Motion Written Motion(书面动议)

注:在英美法实务中,Motion 通常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载明法律依据(来源:《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Rule 7(b)(1))。

网络扩展解释

“诉讼中间的申请”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或要求,目的是解决程序性事项或推进案件审理。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作用

“申请”是诉讼参与人(如原告、被告)在案件审理期间,依据法定程序向法院提交的正式请求。其核心作用是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例如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或申请证据鉴定以确认材料真实性。

二、常见申请类型

  1. 财产保全申请: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可在起诉前或诉讼中提出(需提供担保);
  2. 证据调查/鉴定申请:当自行取证困难时,可请求法院协助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鉴定;
  3. 延期审理申请:因正当理由(如突发疾病)无法按期出庭时提出;
  4. 调解申请:当事人可主动要求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5. 再审申请:对已生效判决不服时,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需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提出)。

三、形式与程序要求

四、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财产保全)、第64条(证据调查)、第199条(再审申请)等条款为常见申请提供依据。

五、注意事项

申请需结合具体案情,滥用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如保全错误需赔偿)。建议咨询律师以明确申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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