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short time work
cut; shorten; abbreviate; abridge; condense; curtail; short-circuit; telescope
【医】 decurtate; decurtation
【机】 working hours
"缩短工作时"在汉英对照语境中可定义为:通过调整制度或协议,减少员工每日或每周的标准劳动时长(shorten working hours/reduce working hours),这一概念常见于劳动权益改革与企业管理实践。
在权威词典释义中,牛津大学出版社《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将"shorten"解释为"使变短;缩短"(make or become shorter),"working hours"则定义为"用于工作的时间段"(time spent working)。两者组合使用时,特指对法定或约定的劳动时间进行压缩。
该术语的应用包含两个维度:
在劳动法规范中,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为缩短工作时的法律实践提供依据。国际权威期刊《哈佛商业评论》的研究指出,合理缩短工时可提升15%-20%的劳动生产率。
缩短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企业实际情况,在特殊条件下将劳动者的每日或每周工作时间减少至低于标准工时的制度。以下是详细解释:
缩短工作时间是《劳动法》允许的工时调整方式,标准工时为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企业可在合法前提下自行缩短,或依法对特殊劳动者强制缩短。
特殊劳动条件
从事矿山井下、高温、有毒有害、高空、繁重体力劳动等岗位,每日可少于8小时(如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制)。
夜班工作
夜班时间(通常指22:00至次日6:00)减少1小时,以缓解生理负担。
特殊群体保护
缩短工时的核心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健康,而非降低劳动报酬。企业需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审批义务。若需具体操作建议,可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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