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rato
department; manage; take charge of
【经】 bureau
lyrics
从汉英词典角度解析,“司抒情诗”并非现代汉语标准词汇,其含义需拆解为“司”与“抒情诗”两部分,并结合文学职能进行解释:
抒情诗(Lyric Poetry)
指以个人情感表达为核心的诗歌体裁,注重主观感受与音乐性。其英文对应词为"lyric poetry",源自希腊文“lyra”(里拉琴),原指伴琴吟唱的诗篇。现代抒情诗涵盖爱情、自然、哲思等主题,形式包括颂歌、挽歌、十四行诗等。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抒情诗”的定义;普林斯顿大学《诗学百科全书》(The Princeton Encyclopedia of Poetry and Poetics)。
司(Sī)
动词义为“掌管、主持”(to take charge of),如“司机”(driver)、“司法”(judicature)。在古汉语中亦作官职名,如“司空”“司徒”。此处引申为“专责创作或管理某类诗歌” 的职能。
来源:北京外国语大学《汉英词典》(第3版)对“司”的释义;《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版。
该词可理解为“专事抒情诗创作或研究的职责”(duty of composing/presiding over lyric poetry),常见于两种语境:
来源:哈佛大学《中国文学术语手册》(A New Literary History of China)对文人职能的分类。
中西方抒情诗存在核心差异:
来源:宇文所安《中国文论:英译与评论》(Chinese Literary Thought);艾布拉姆斯《文学术语词典》(A Glossary of Literary Terms)。
“抒情诗的本质在于瞬间情感的具象化,其力量源于音乐性与意象的凝练。”
—— 宇文所安《中国传统诗歌与诗学》(Traditional Chinese Poetry and Poetics)
“Lyric poetry gives imaginative expression to intense private experience.”
—— M.H. Abrams, The Mirror and the Lamp
“司抒情诗”可英译为"to preside over lyric poetry" 或"directorship of lyric composition",其内涵融合了创作职责、体裁特性与文学传统三重维度。
抒情诗是诗歌的一种体裁,其核心是通过艺术形象直接抒发诗人的情感与思想。以下是详细解释:
抒情诗以集中表达诗人主观情感为主,不追求完整叙事或人物刻画。它通过直抒胸臆或借景抒情的方式反映生活,具有情感主导性和意象化表达的特点。例如《离骚》通过香草美人意象抒发政治理想,《致橡树》借木棉与橡树的关系表达爱情观。
根据情感内容可分为:
从《诗经》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到现代舒婷的《致橡树》,抒情诗始终是中国诗歌主流。西方如雪莱的《西风颂》也属此类,体现跨文化的情感表达共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作品或创作技巧,可参考文学辞典或诗歌鉴赏类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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