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judicial oath
judicatory; judicature; justice
【法】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dministration of law; judicature
ascending; go to; go up; previous; submit; superior; upper
【医】 ept-; hyper-; super-; supra-; sur-
make a pledge; make a vow; plight; swear; take an oath
【经】 affidavit
司法上的宣誓(Judicial Oath)指在诉讼或法律程序中,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向法庭作出正式声明,承诺其陈述或行为真实、合法,并愿意承担伪证的法律责任。英文术语对应 "Oath in Judicial Proceedings" 或 "Court Oath",强调其法律强制性和程序严肃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证人有义务当庭签署保证书并口头宣誓,承诺如实作证,否则将承担伪证罪的法律后果(《刑法》第305条)。
宣誓需在法官主持下进行,常见形式为手持宪法或法律文本,宣读固定誓词(如:"我宣誓:如实陈述,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以强化心理约束。
适用主体包括证人、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及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如家事诉讼),但刑事被告人无需宣誓。
英美法系将宣誓(Oath)与郑重声明(Affirmation)并列,允许无神论者选择非宗教誓词;中国司法实践统一采用法律责任警示式誓词,体现世俗法律权威。
权威参考来源
司法上的宣誓是指在司法活动中,以庄严形式公开表达承诺或忠诚的行为,其核心在于通过仪式强化法律职业者的责任感和公信力。以下从多个角度详细解释:
司法宣誓是法律职业者(如法官、证人等)在特定仪式中,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遵守法律、履行职责作出的郑重承诺。这种宣誓不仅是程序性要求,更是一种法律约束和道德责任的双重体现。
宣誓制度起源于古代宗教仪式,早期通过“神罚”观念约束宣誓人。现代司法宣誓褪去宗教色彩,成为民主社会的重要制度,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明确要求法官就职时宣誓,强调对宪法、法律和人民的忠诚。
以中国法官宣誓为例,誓词明确要求法官“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仪式流程包括奏国歌、握拳宣誓、逐句复诵等,旨在通过庄严形式强化职业使命感。
司法宣誓不仅是形式,更具备以下作用:
司法宣誓通过仪式化的承诺,将法律义务与道德责任结合,既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也是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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