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 digital recording; numeric record
数字记录(Digital Record)在汉英词典中定义为"以二进制代码形式存储的可检索电子数据集合",其核心特征包含三方面:数据编码标准化、介质非依赖性以及可溯源性。牛津英语词典特别强调其与模拟记录的本质区别在于"离散数值表征方式"(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digital recording词条)。
该术语在信息技术领域特指符合ISO 16175标准的电子文档管理体系,要求具备完整性校验算法和元数据封装结构。法律层面,联合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EGDI)将其界定为"具有司法效力的电子证据形式",需满足WORM(Write Once Read Many)存储特性。
档案学角度,美国国家档案馆将数字记录细分为原生型与转化型两类,前者直接产生于数字环境,后者通过扫描/OCR技术转换形成。技术实现上必须包含内容数据、结构数据和情景元数据三个必要组件,符合OAIS参考模型规范。
“数字记录”是由“数字”和“记录”组合而成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以从技术原理和实际应用两个层面理解:
一、技术原理 数字记录是一种将模拟信号(如声音、图像等连续波形)转换为二进制编码的技术。具体过程为:通过时间分割对信号进行采样量化,再将其转化为由“0”和“1”组成的离散编码序列进行存储。这种数字化处理方式具有抗干扰性强、存储密度高等特点。
二、实际应用 在日常生活中,“数字记录”指以数字形式保存信息的行为,常见场景包括:
三、核心概念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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