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dual purpose trust
【计】 doubling
eye; item; order
【化】 mesh
【医】 order
affiance; confide; entrust with; trust
【经】 accredit; trust
双重目的信托(Dual-Purpose Trust)是一种特殊信托架构,其核心特征在于同时实现两类法律或财务目标。从法律框架分析,此类信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2条对信托关系的定义,即委托人基于信任将财产权委托受托人,按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
在实务操作中,双重目的信托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典型应用场景包括跨境资产保护与慈善捐赠结合、上市公司股权控制与家族财富传承并行等。香港金融管理局2023年发布的《信托服务指引》特别提示,设立此类信托时需在信托契约中明示目的优先顺序及冲突解决机制。
双重目的信托(Split Capital Trust),又称分股信托,是一种通过分割信托资产权益来满足不同投资者需求的特殊信托结构。其核心特点是将信托资产划分为两类股份:收益股份和资源股份,分别对应不同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方式。
收益股份
持有者主要获取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大部分收益(如利息、股息等),并在信托到期时获得预先确定的清算价值。这类股份适合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
资源股份
持有者在信托到期后享有剩余资产的所有权,通常需承担更高的风险,但可能获得资产增值带来的超额回报,适合长期资本增值型投资者。
固定期限
双重目的信托通常设有明确的存续期限,到期后信托资产按约定方式清算分配。
常见于需要平衡短期收益与长期资本增长的投资项目,例如基础设施、房地产信托等长期资产配置领域。
如需进一步了解信托的法律框架或具体案例,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或咨询专业信托机构。
【别人正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