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hief bailiff
chief; doyen; seat of honour
【法】 doyen
bumbailiff
【法】 bailiff; bedel
首席执达员(Chief Bailiff) 是司法系统中负责法律文书送达与判决执行的关键执法人员,其职责具有法定强制性。以下从汉英词典角度详细解释该术语:
首席执达员指法院中级别最高的执达员,主要职责包括:
英文术语为"Chief Bailiff",其中: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0条,执行员(含执达员)由本级法院院长任免,行使强制执行权。首席执达员通常领导执行团队协调复杂案件。
需掌握《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关于执行程序、异议处理等规定,并具备资产查控、风险评估等实务技能。
术语辨析:需区别于"法警"(Judicial Police),后者侧重刑事押解与安保;执达员专司民事执行,两者在法院内分属不同序列。
参考来源:
“首席执达员”是一个复合词,需拆解为“首席”和“执达员”两部分理解:
基本含义
指最尊贵的席位或职位最高的、居第一位的,常见于组织中的高级管理职位,如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等。
词源与用法
源自古代文献,如唐代张九龄的碑铭中已有“首席”一词,指代权威或尊贵地位。
定义与职责
执达员(Bailiff)是法律体系中的职务,通常负责执行法院命令,如送达法律文书、查封财产、强制执行判决等。具体职责因地区司法制度而异。
常见场景
多见于法院、执法机构或政府部门,属于司法辅助人员。
结合两者可推断,“首席执达员”是执达员团队中的最高职位,可能承担以下职责:
需注意,该职位名称可能因地区或机构不同而存在差异。例如,香港的“执达主任”即类似角色,但“首席”头衔的正式性需参考具体司法体系文件。建议通过当地法律条文或官方资料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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