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non licet; unallawed
"不准许的"在汉英法律及行政语境中对应英文术语"unapproved"或"disallowed",特指未获得法定授权或正式许可的状态。该术语包含三个核心维度:
行政法规范畴
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事项作出否定性决定,如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的工程项目。美国法律信息研究所(LII)将此类行政行为界定为"行政机关基于法定事由作出的禁止性裁量"。
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证要求,未经认证机构检测合格的工业制品不得标注认证标识。欧盟CE认证体系明确规定未达标的电子设备属于"unapproved devices"范畴。
国际商事仲裁实践
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仲裁规则第29.1条将"disallowed claims"定义为超出仲裁协议约定范围的请求事项,此类诉求将不被仲裁庭受理。
该术语与近义词"禁止的(prohibited)"存在法律效力差异:前者强调申请未获批准的可复议性,后者则指向绝对禁止行为的不可逆性。美国联邦法规汇编(CFR)第21篇第312条款对此有明确区分标准。
“不准许的”是一个形容词短语,由否定前缀“不”+动词“准许”+结构助词“的”构成。其核心含义为:
基础释义
指未被授权、不被允许或遭到明确禁止的状态。常用于正式场合,如法律条文、规章制度等场景,强调官方立场的否定态度。例如:「未经申报的集会属于不准许的行为」()。
近义词辨析
应用场景
语法特性
作为定语使用时必须加「的」,如「不准许的操作流程」;作表语时可省略被修饰对象,如「这种行为是(公司)不准许的」。
扩展注意
与「不准许」动词短语的区别:后者直接表达禁止动作(如「学校不准许学生染发」),而「不准许的」侧重描述事物属性,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效力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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