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verture
accept; bear; endure; recieve; stand; suffer
goodman; husband; sister-in-law
custody; guardianship; ward; wardship
【医】 monitor
“受夫监护”是传统法律体系中的特定概念,指已婚女性在部分司法管辖区内需以丈夫作为法定代理人行使民事权利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条规定,中国自1954年宪法制定以来已废除该制度,明确妇女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法律地位。
该概念对应的英文表述为“coverture”或“under husband's guardianship”,源自英国普通法体系。在实施该制度的地区,已婚女性曾无法独立拥有财产、签订合同或进行诉讼,所有法律行为须经丈夫同意。世界银行《2023年妇女、商业与法律》报告显示,目前全球仅少数国家仍保留类似制度残余。
现代法律发展中,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5条明确规定缔约国应保障妇女平等的法律行为能力。中国司法部公布的典型案例(2022民终字第348号)重申,任何变相限制已婚女性法律行为能力的约定均属无效。
“受夫监护”这一表述在法律语境中可能存在两种理解方向,需结合具体场景分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这一表述存在歧义,需特别注意:
提示:现实中“受夫监护”并非规范法律术语,若涉及具体权益问题(如离婚、财产处分),建议以司法鉴定或法院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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