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in content; the origin of an incident
在汉英词典中,"事由"对应的英文表述通常为"cause of the matter"或"subject matter",指代具体事务的核心内容或产生原因。根据《新时代汉英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20版),该词在正式文书中特指文件的核心陈述部分,如公文中的"关于……的通知"这类标题性说明。
在法律领域,《牛津汉英词典》(牛津大学出版社,2019)将其定义为法律文书中对案件基本事实的概要描述,常见于起诉书和仲裁申请书。中国司法部官网发布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要求起诉状必须包含"诉讼事由"的准确陈述(http://www.moj.gov.cn,访问日期2025-07-31)。
行政公文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正式文件须在首页设置"事由"栏目,用不超过30字概括全文主旨。该规定在各级政府官网上均有公示(如http://www.gov.cn/zhengce)。
实际应用包含两个维度:
外交部官网发布的《外事文书写作规范》特别强调,涉外文件的事由翻译需同时标注中英文,例如"事由/Subject: 关于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协议"。
“事由”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细微差异,主要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事情的原委或缘由
指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和经过。例如:“他详细陈述了整件事的事由。”
这一用法最早见于唐代方干的诗句:“谁向穹苍问事由?”
公文术语
在正式文件中,特指公文的核心内容或摘要。例如:“请将事由简要概括在文件开头。”
方言中的职业或工作
部分地区(如北方方言)用“事由”代指职业,例如:“他最近在找新事由。”
借口或理由
口语中可表示“托辞”,例如:“他找了个事由提前离场。”
如需更多例句或历史用例,可参考《辞海》或公文写作规范类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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