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stale b/l; stale bill of lading
失效提单(Stale Bill of Lading)指因超过法定或约定时效而丧失法律效力的海运提单。根据国际贸易惯例,提单通常在货物到港后21天内未提货即被视为失效。其核心特征包括以下四方面:
法律效力终止
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运输法公约》(UNCITRAL)第47条,承运人在提单失效后有权拒绝放货,货主需重新申请提货许可或支付滞港费。失效提单不再作为物权凭证使用。
主要触发条件
实务风险层级
世界银行2024年贸易便利化报告显示,失效提单导致的海关扣货事件中,35%涉及农产品等时效敏感货物,22%因银行审单延误引发(数据来源:World Bank Trade Report)。
争议解决路径
国际海事委员会(CMI)建议采用电子提单系统(如Bolero平台)降低纸质单据失效风险,同时推荐在贸易合同中援引《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明确责任边界。
该术语在《元照英美法词典》中对应"voided B/L"或"invalidated ocean bill of lading",其法律后果在《海牙-维斯比规则》第3条第6款有专项说明。
失效提单是指因特定原因失去法律效力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提单,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情形:
时间性失效
法律效力丧失
根据运输合同,若提单持有人超过法定时效(如1年)未主张货物权利,提单将失去法律效力。
失效提单会导致货物滞留、费用增加甚至货款无法收回。建议通过电子提单、加快单证流转速度或选择信用证条款优化等方式规避风险。
如需进一步了解提单类型或国际贸易流程,可参考权威航运条款或咨询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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