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formal contract
don't; fain
ceremony; formula; model; pattern; ritual; style; type
【化】 expression
【医】 F.; feature; formula; Ty.; type
bargaining; bond; contract; covenant; deed; indent; indenture; obligation
pact; stipulation
【经】 agreement; agreements; bargain; compact; contract; deed; indenture
instrument; title deed
不要式契约(Informal Contract)是合同法中的重要概念,指合同成立无需遵循特定形式要求,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生效的协议。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该条款明确合同可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
在英美法系中,"Simple Contract"与之对应,指不需要盖章(under seal)或特定仪式即可成立的合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204条同样规定,货物买卖合同可通过任何充分表明协议存在的方式达成。
该契约类型适用于日常交易场景,例如:
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在《合同法原理》中指出,不要式契约体现了现代商事活动效率优先原则,但建议重大交易仍采用书面形式保障证据效力。英国法律委员会2019年《合同法改革报告》强调,数字时代的口头电子协议同样适用不要式契约规则。
权威参考资料:
不要式契约(又称“不要式合同”)是民法中的法律概念,其核心特征在于合同成立和生效无需遵循特定形式要求。以下是详细解释:
不要式契约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无需采用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形式(如书面、公证、登记等),即可成立的合同。其核心特征包括:
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是相对概念: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典型的不要式合同包括:
不要式合同体现了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降低了交易成本,适用于即时性或非重大交易。但需注意:
总结来看,不要式契约通过简化形式要求促进交易便捷,但其适用需结合具体法律规定和交易性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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