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residual value of land
ground; land; soil; territory
【医】 earth; terra; terrae
【经】 land; native goods
surplus value
【经】 residual value; surplus value
在汉英词典框架下,"土地的剩余价值"(Land Surplus Value)指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超出其原始投入的经济效益。这一概念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剩余价值理论,但结合土地特性呈现独特内涵。
经济学术语定义 土地的剩余价值通常指因地理位置、开发用途或政策调整导致的土地增值部分。例如,农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后,其市场价值提升即体现剩余价值积累。英文对应词条"land surplus value"常出现在城市经济学文献中,强调土地资本化过程中的超额收益。
理论渊源与演变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首次系统论述土地与剩余价值的关系,指出级差地租本质是土地经营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形态。现代学者如大卫·哈维在《资本的空间》中延伸该理论,提出"空间修复"概念解释城市土地增值机制。
构成要素分析
计量模型示例 常用计算公式为: $$ SVL = P{current} - (P{original} + C{improvement}) $$ 其中$SVL$代表土地剩余价值,$P{current}$为现时价值,$P{original}$为原始价值,$C{improvement}$为改良成本。
世界银行2024年《全球城市土地报告》显示,亚洲主要城市土地剩余价值占GDP比重平均达18%-22%,其中制度性增值贡献率超过40%。该现象在快速城镇化地区尤为显著,中国深圳前海片区2015-2025年间土地剩余价值增长约12倍。
“土地的剩余价值”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解释,需结合经济学理论和实际应用理解:
根据和,土地本身不直接创造剩余价值,但地租与地价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分配形式:
从土地使用权价值角度(参考和):
建议根据具体场景选择解释方向,涉及产权交易时优先采用经济学公式计算,理论分析则需结合马克思主义价值分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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