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group life insurance
团体人寿险(Group Life Insurance)是一种以企业、组织或团体为投保主体,为其成员提供集体人寿保障的保险产品。该险种通过团体形式购买,通常具有以下核心特征:
投保主体与保障对象
投保人需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团体(如公司、非营利机构等),被保险人为团体内的成员(如员工、会员)。保障范围通常覆盖身故、全残等风险,部分产品可扩展至重大疾病。
风险分散与费率优势
因团体成员的风险被整体评估,保费通常低于个人寿险。例如,企业员工年龄结构均衡的团体可享受更优惠的定价(参考《保险术语》国家标准GB/T 36687-2018)。
灵活性与附加条款
保障期限可随团体合同约定调整,部分保单允许新增或减少成员。常见附加条款包括意外险、医疗保险等,增强综合保障能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开资料)。
税收政策与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团体寿险保费在规定限额内可计入成本税前扣除,增强企业投保动力(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
从汉英词典角度,其英文定义为:"A type of life insurance covering a group of people under a single contract, typically issued to an employer for the benefit of employees, with premiums calculated based on collective risk assessment."(牛津保险术语词典,2023版)。
团体人寿险是以团体(如企业、社会组织等)为投保单位,为其成员提供人寿保险保障的保险形式。以下是详细解释:
团体人寿险由企业或组织作为投保人,以集体名义与保险公司签订总保单,覆盖成员的身故风险。被保险人为团体内的在职人员,通常无需个人体检即可参保。
根据《保险法》第二条,团体人寿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需通过合同约定保险责任(如身故赔付),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需符合法定关系。
企业通过投保此类保险可增强员工福利,例如员工身故时为其家属提供经济补偿,缓解突发风险带来的压力(如案例中某公司员工因病去世后,保险金保障了家属生活)。
如需了解具体产品条款或投保流程,可参考权威法律文件或咨询专业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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