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xtraordinary reme***s
especially; special; spy; unusual; very
【化】 tex
different; extremely; outstanding; really
remedy; repair
【法】 remedy; repair
“特殊补救”在汉英法律语境中通常翻译为“special remedy”或“extraordinary remedy”,指在常规法律手段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时,由司法机关或合同方采取的特定救济措施。例如,在合同法中,当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违约损失时,法院可能强制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specific performance),这种措施即属于特殊补救。
该术语的权威定义可参考《元照英美法词典》,其中明确特殊补救需满足“普通法救济不足”和“存在紧迫必要性”两个核心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中,也规定了当合同标的具有独特性且非金钱赔偿能弥补时,当事人可请求继续履行的特殊救济方式。国际商事仲裁领域,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示范法》第17条将临时禁令等特殊补救措施纳入仲裁庭权限范围。
典型应用场景包括知识产权侵权中的禁令救济、不动产交易中的实际履行令、商业秘密泄露时的强制保密令等。这些措施的共同特征在于突破普通法“损害赔偿优先”原则,通过衡平法实现实质正义。
“特殊补救”是由“补救”扩展而来的短语,通常指在特定或非一般情境下采取的弥补措施。以下是详细解析:
定义
“补救”指对已发生的不利情况进行弥补或挽救,核心在于纠正偏差、减少损失。例如:通过及时修复漏洞来补救工程缺陷。
出处与演变
“特殊”的修饰作用
强调补救措施的应用场景或方式具有非常规性,例如:
常见使用场景
如需进一步了解“补救”的详细用法,可参考、3、6中的例句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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