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limited jurisdiction
特定管辖权(Specific Jurisdiction)的汉英词典释义与法律解析
特定管辖权指法院基于被告与管辖地的特定联系(如商业交易、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对与该联系直接相关的案件行使的司法管辖权。其核心在于案件争议与管辖地存在实质关联性,区别于对被告所有纠纷均可管辖的“一般管辖权”。
Specific Jurisdiction refers to a court's authority over a defendant in a lawsuit arising from the defendant'sspecific activities or contacts within the forum state. It is limited to claims related to those activities, as opposed to "general jurisdiction" which covers any dispute involving the defendant.
管辖依据:
需证明被告在管辖地有目的性活动(purposeful availment),例如签订合同、销售产品或实施侵权行为,且原告的诉请直接源于该活动。
来源:《元照英美法词典》;美国最高法院判例 International Shoe Co. v. Washington (1945)。
适用场景:
限制条件:
管辖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Due Process),确保被告有合理预期可能在该地被诉,避免司法过度扩张。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若产品流入管辖地纯属“随机或孤立事件”,不构成特定管辖权,强调被告行为需有针对性联系。
限制州法院对与本地无实质联系案件的管辖权,明确要求争议与管辖地的直接关联性。
权威文献引用:
注:法律术语释义需结合司法实践动态,以上内容综合权威法律典籍与经典判例,供专业参考。
特定管辖权在民事诉讼中通常指法院对某些特殊类型案件具有的专属审理权限,这类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变更。以下是核心要点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专属管辖(即特定管辖权)指法律强制规定特定案件必须由特定法院管辖,例如:
普通管辖基于地域或级别划分,而特定管辖权直接由案件性质决定。例如,普通合同纠纷可协议管辖,但不动产纠纷必须适用专属管辖。
确保案件由最便利、专业的法院审理,避免管辖权争议,同时维护司法统一性。如需完整法律条文,可参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或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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