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special damages
especially; in particular; particularly; specialties
【法】 ad hoc
【经】 compensation for damage
在汉英法律语境中,"特别损失赔偿"(Special Damages)指对侵权行为造成的可量化经济损失的补偿,具有严格的举证要求。其核心特征如下: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1184条,损失赔偿需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特别损失"特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产生的直接财产减损,需提供票据、合同等客观凭证证明具体金额。例如:
"Special Damages" 在普通法体系中指:
场景 | 特别损失赔偿 | 一般损失赔偿 |
---|---|---|
医疗事故 | 已支付的手术费、康复器材费用 | 疼痛痛苦、生活品质下降 |
商业诽谤 | 合同解约导致的直接利润损失 | 商誉损害、潜在客户流失 |
交通事故 | 车辆维修费、替代交通工具支出 | 身体机能损伤、精神创伤 |
主张特别损失赔偿需满足:
权威参考
- 中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4条关于损失计算的规定
- Black's Law Dictionary 对"Special Damages"的释义(第11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医疗费举证规则
(注:因未检索到可验证的在线法律数据库链接,此处引用实体法律条文及权威工具书作为学理依据)
“特别损失赔偿”是法律术语,指在特定情况下因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导致的特殊经济损失的补偿。以下是详细解释:
“特别损失赔偿”对应的英文为special damages,属于法律赔偿范畴中的具体分类。它强调对实际发生的、可明确计算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补偿,例如医疗费、误工收入减少等。
赔偿范围
根据中国法律,特别损失赔偿通常包括:
与一般损失赔偿的区别
常见于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案件中。例如: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条款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民法典》第58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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