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 special provision
especially; in particular; particularly; specialties
【法】 ad hoc
rule; prescript; fix; formulate; ordain; provide; provision; regulate
【经】 duration of prescription; rule; state; stipulate; stipulation
“特别规定”在汉英法律语境中通常译为 special provisions 或 specific regulations,指法律体系中针对特定主体、事项或情形制定的例外性、优先适用的规则。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法律优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92条,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冲突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例如《民法典》作为一般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特别法形成补充关系。
适用场景特定化
特别规定多用于特定领域,如《网络安全法》第37条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数据跨境传输限制(中国政府网,2017),此类条款不适用于普通网络服务提供者。
效力层级明确性
根据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特别规定的制定须符合上位法框架。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需以全国人大立法为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8条)。
权威参考文献:
“特别规定”是法律术语,指针对特定对象、时间、地点或事项制定的特殊法律规范,与一般规定相对应,具有优先适用性。以下是详细解析: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法规(如国务院《特别规定》全文),可参考来源网页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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