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到;承担对…的审理权;认识到
The government failed to take cognizance of their protest.
政府没能察觉他们的抗议。
The Sub-Commission can take cognizance of and handle cases.
仲裁*********分会可以受理并处理案件。
To take full cognizance of the principle of rebirth will give us that panoramic perspective from which we can survey our lives in their broader context and total network of relationships.
对轮回原理的充分认识,将会提供全景视野,我们得以在更广阔的背景与全副的关系网络下审视人生。
|observe/learn;注意到;承担对…的审理权;认识到
"take cognizance of" 是一个正式用语,指对某事物予以正式注意、承认或采取法律层面的考量。该短语常见于法律、行政和学术领域,强调对事实、证据或请求的官方认定行为。其核心含义包含三个层面:
法律效力
在英美法系中,该短语特指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并决定受理的行为。例如《布莱克法律词典》指出,当法院"take cognizance of a case",即表明其具备审理该案件的法定权限(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认知与承认
牛津词典定义其为"正式注意到或承认某事实的存在"(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如政府部门对公众投诉"take cognizance of",即启动正式调查程序。
主动考量
剑桥词典强调其包含"将某因素纳入决策考量"的含义(Cambridg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例如世界银行在制定政策时需"take cognizance of"环境评估报告。
该短语的典型应用场景包括:法院受理案件、行政机关处理公文、学术机构审查研究成果等需要正式确认权责关系的场合。其使用往往伴随着书面记录或官方决定程序,区别于一般性的"notice"或"acknowledge"。
“Take cognizance of” 是一个正式用语,常见于法律、公文或学术语境中,其核心含义是“正式注意到、承认或受理某事”,强调对某事物的官方或法律层面的关注。具体解析如下:
若需进一步了解法律术语的语境应用,可参考权威法律词典或相关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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