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颈手枷;使遭受公众嘲弄的手段(pillory 的复数)
vt.给……戴颈手枷;(尤指公开地)严厉抨击;嘲弄(pillory 的第三人称单数)
“pillories”是名词“pillory”的复数形式,指一种历史上用于公开羞辱的刑具,通常由木板制成,留有孔洞固定犯人的头部和双手,将受刑者暴露于公众嘲笑或攻击中。该词源于中古英语“pilori”,可追溯至古法语和拉丁语“pila”(柱子),最初在13世纪欧洲广泛使用。
在现代语境中,“pillories”也用作动词,比喻“公开谴责或羞辱”,例如“媒体将丑闻主角的行为公之于众,形同当代社会的精神枷锁”。该词常出现在法律史文献中,如《大英百科全书》记载其作为欧洲中世纪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源:Encyclopaedia Britannica)。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曾描述这一刑具,反映法国大革命前的社会压迫(来源:Project Gutenberg电子书库)。
在语言学演变方面,《牛津英语词典》指出,18世纪后随着人道主义思想兴起,肉体刑罚逐渐被废除,“pillories”更多转为象征性批判的代名词(来源: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莎士比亚戏剧《一报还一报》第二幕中,角色路西奥使用该词暗喻道德审判,印证其在早期英语文学中的修辞价值(来源:Folger Shakespeare Library数字馆藏)。
“Pillories”是单词pillory 的复数形式(名词)或第三人称单数形式(动词),具体含义如下:
The politician faced the pillories of public opinion.
(这位政治家面临舆论的公开谴责。)
The media pillories celebrities for minor mistakes.
(媒体常因小错而公开嘲讽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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