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诽谤者
Surface: But-Madam-let me caution you to place no more confidence in our friend Snake the Libeller.
索菲斯:但是,女士,我要提醒您一下,不要再把信心放在诽谤者、我们的朋友施奈克身上了。
n.|slanderer/traducer/vilifier;诽谤者
Libeller(名词)指故意撰写并散布诽谤性文字(Libel) 的人。其核心含义是通过书面、印刷或其他可永久记录的形式(如网络文章、社交媒体帖子、出版物等),发布虚假且具有损害性的陈述,蓄意诋毁他人名誉或社会评价。
以下为详细解释:
核心定义与法律内涵
Libeller 的行为构成Libel(书面诽谤),区别于口头诽谤(Slander)。书面诽谤因其传播范围广、留存时间长,通常被视为更严重的侵权行为。Libeller 发布的虚假陈述需满足:针对特定个人/组织、公开发布、造成名誉损害(如导致他人被憎恨、嘲笑、蔑视或经济损失)。例如,在报纸上捏造某企业家行贿,或在网上发布医生误诊致死的虚假指控,发布者即为 libeller。
词源与历史背景
该词源于拉丁语“libellus”(小册子),最初指任何小册子或书面文件,后特指包含诽谤内容的出版物。16世纪起,“libel”明确指向损害名誉的书面材料,“libeller”随之指代其作者。历史上,著名案例如英国诗人约翰·威尔莫特因撰写讽刺权贵的诗歌被控为 libeller。
法律后果与责任
Libeller 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诉讼(受害人可索赔名誉损失)及刑事指控(部分国家/地区保留诽谤罪)。免责抗辩通常需证明内容属实(真实性抗辩)、属公允评论(基于事实的意见表达)或享有特权(如法庭陈述)。例如,美国《侵权法重述》明确 libeller 需对可预见的损害负责(§558)。
现代语境与案例
在网络时代,libeller 行为常见于社交媒体诽谤、虚假差评、恶意博客文章等。典型案例包括:
权威参考来源:
“Libeller”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词汇,具体解释需根据语言和语境区分:
在英语中,libeller 指“诽谤者”,即通过书面或公开言论损害他人名誉的人。其音标为英式 [ˈlaɪbələ(r)],美式 [ˈlaɪbələr]。该词源于“libel”(诽谤),常见于法律或文学语境中,强调以文字形式进行的恶意中伤。
在法语中,libeller 是动词,意为按特定格式起草、填写或注明,常见于正式文件或金融场景。例如:
法语中libelle 作为名词时,指“诽谤性文字”或“讽刺短文”,与英语的“libel”含义相近。需注意与动词libeller 区分。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定义或具体用法,可参考权威词典或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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