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ɪɡ'zɪbɪtə/
n. 展出者,显示者
Note: the clearing ground provides no facility and is available for the exhibiter to appoint or entrust the organization committee to appoint a company for design and decoration.
注:光地不配备任何设施,由参展商自备或委托组委会指定搭建公司设计、装修。
"exhibiter"是法语外来词"exposant"的英语变体,正确拼写应为"exhibitor",指在展览会、博览会或公共活动中展示物品、产品或作品的个人或组织。根据牛津词典的定义,该词特指"租用展位空间进行展示的参与者"。在法律语境中,美国《统一商法典》将其定义为"通过展示商品明示销售意愿的实体"。
该词的词源可追溯至拉丁语"exhibere",意为"呈现、提供"。现代用法包含三个核心要素:展示主体(企业/艺术家)、展示载体(商品/作品)和展示场景(展览场所)。与相近词"exhibitioner"不同,后者特指获得展览奖学金的学术人员。
典型应用场景包括:
根据史密森学会的档案记录,现代展览规范要求参展商必须提供展品来源证明和保险文件。在数字时代,该词已延伸至虚拟展览领域,包含线上展厅运营者。
"exhibiter"是"exhibitor"的变体拼写形式,主要含义如下:
核心含义
指展览会中的参展者/展出者,即参与展览活动并布置展位的个人或企业单位。例如:"Exhibiter needs to design the exhibition by oneself"(参展商需自行设计展位)。
扩展含义
在部分语境中可指电影院经理或电影放映者,但这一用法较为少见。
词源与用法
该词源自"exhibit"(展览、展示),后缀"-er"表示行为主体。需注意:
发音提示
英式发音为[ɪg'zɪbɪtə],美式发音通常与"exhibitor"一致。
建议:在正式写作或商务场景中优先使用"exhibitor",若遇到"exhibiter"需结合上下文确认具体指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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