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今 北京市 。 明成祖 朱棣 永樂 十九年(公元1421年)由 應天 (今 江蘇 南京市 )遷都 北京 , 正統 六年正式定都 北京 ,故 北京 亦稱北都。 清 吳偉業 《觀蜀鵑啼劇有感》詩序:“北都覆滅,西土淪亡。” 清 顧炎武 《贈潘節士柽章》詩:“北都一崩淪,國史遂中絶。” 阿英 《燈市》:“北都的燈市,起于初八,到十三而盛,十七終止。”
"北都"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地理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為:古代中國北方的重要都城。該詞在不同曆史時期指向不同城市,以下是基于權威典籍的詳細解析:
一、基礎釋義 《漢語大詞典》将"北都"定義為與"南都"相對應的地理稱謂,特指王朝在北方設立的政治中心。其構詞法為方位詞"北"與都城統稱"都"的組合,體現古代"兩京制"的都城布局體系。
二、曆史沿革
唐代北都 據《舊唐書·地理志》記載,唐開元十一年(723年)升并州為太原府,建號"北都",與西京長安、東京洛陽構成三都制。此為官方正史首次明确記載的"北都"建制,其職能包括軍事防禦與北方經濟樞紐。
明代别稱 《明史·成祖本紀》顯示,永樂十九年(1421年)遷都北京後,南京保留都城地位,民間漸以"北都"指稱北京,與"南都"南京形成對應關系。此稱謂多見于明代文人筆記,如王世貞《弇州山人四部稿》。
三、文化内涵 《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強調"北都"蘊含三重文化意象:①國家政權北方屏障的軍事屬性;②遊牧與農耕文明交彙的地理标識;③曆代文人寄托邊塞情懷的文學符號,如元好問《北都行》等詩作中的意象運用。
四、現代應用 在當代語境中,該詞主要用于曆史研究領域。考古學界對北都遺址的認定标準,依據《中國都城考古遺址保護綱要》,需滿足三個條件:明确的文獻記載、完整的都城建制遺迹、出土文物佐證的都城級别禮制特征。
“北都”是北京市的别稱,其含義與曆史背景密切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北都”指今北京市,源自明朝遷都事件。明成祖朱棣于永樂十九年(1421年)将都城從應天府(今南京)遷至北京,正統六年(1441年)正式定都,此後北京被稱為“北都”。
曆史背景
使用場景
地理與文化意義
作為“北都”,北京長期是中國北方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這一稱謂不僅體現地理位置,更凸顯其曆史積澱與都城功能。
總結來看,“北都”是北京在特定曆史階段的别稱,需結合明代遷都事件及後續文獻使用場景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明史》或地方志等權威史料。
暗箱操作八個字襃贈邊競不吝珠玉赤茀充美儲拟聰記典郡頂翎丁窮惡錢藩國翻掌風飧水宿幹凈利落鈎求關約鬼録庪縣號喪豪遊荷寵荒天會通駕曹家庭積勞金貝驚黩絹頭俊廚骒駝闊步勞累糧多草廣斂身列植镠鐵邏偵美報謬政能可捧腹乾脆利索巧上加巧卻說省委士人黍谷水苔四金素潔拓宇五威将帥蕪蕪午枕霞色遐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