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屍體運回故鄉埋葬。 晉 常璩 《華陽國志·劉後主志》:“秋八月, 亮 疾病,卒於軍,時年五十四,還葬 漢中 定軍山 。” 宋 劉斧 《青瑣高議·寇萊公》:“公貶死於 雷州 ,詔還葬。”
“還葬”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hái zàng,其核心含義為将死者遺體運回故鄉安葬。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面構成
實際用法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曆史事件中,體現對“落葉歸根”傳統觀念的重視。例如:
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案例或文獻出處,可參考《華陽國志》等古籍原文。
《還葬》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含有豐富的意義和文化内涵。
拆分《還葬》後,可以得到“辶”和“艹”兩個偏旁,分别代表着行走和草木。
《還葬》的總筆畫數為10,其中“還”字的筆畫數為5,而“葬”字的筆畫數為15。
《還葬》一詞來源于《古文觀止·吳越春秋·吳沖之墓志銘》:“始吳沖之葬也,還在我城西南之園。”這句話中的“還葬”,表示将死者的遺體遷回故鄉安葬。
《還葬》的繁體字為「還葬」。
在古代寫法中,《還葬》字分别有一些變體寫法。如“葬”字曾出現過“”、“”等寫法。
1. 他堅持将先人的骨灰還葬在故鄉村莊。
2. 據傳說,古代一位勇士被追封為國王後,依然選擇了還葬在他出生的小村莊。
1. 還魂:意味着死者的靈魂重新回到人間。
2. 還鄉:指離鄉多年後回到故鄉。
3. 還願:表示履行諾言或者達成自己的願望。
近義詞:歸葬、入土為安。
反義詞:丢棄、抛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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