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冤。
還寃(huán yuān)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洗雪冤屈、平反昭雪,即通過公正的裁決或行動,使蒙受不白之冤者恢複清白名譽。以下從字源、釋義及文獻用例三方面詳細解析:
本義為“返回”“歸還”,引申為“恢複”“回複原狀”。在“還寃”中,強調通過行動使蒙冤者的名譽或地位回歸原本清白狀态。
來源:《說文解字》:“還,復也。”
同“冤”,指無辜受屈、不公正的待遇。《說文解字》未直接收錄“寃”,但“冤”釋義為“屈也”,即委屈、冤枉。
來源:《漢語大字典》:“寃,同‘冤’。”
“還寃”釋義為“昭雪冤屈”,強調通過官方或權威手段糾正錯案。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第10卷第128頁。
釋作“洗刷冤情,平反冤獄”,多用于司法或曆史語境中描述冤案的糾正。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2002年版,第615頁。
“及純仁為相,首還寃濫,進用忠賢。”
此處指範純仁任宰相後,首要任務是平反冤假錯案,重用忠良之士。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宋史》卷三百一十四。
“遣使按覆,多所還寃。”
記載朝廷派遣使者複查案件,為大量蒙冤者平反。
來源:中華書局《資治通鑒》卷二百九。
在當代語境中,“還寃”一詞雖罕用,但其概念延伸至司法領域的“再審糾錯”或“冤案平反”,強調法律程式對正義的恢複功能。例如:
“聶樹斌案再審改判無罪,是當代中國司法還寃的典型案例。”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第128號。
“還寃”作為曆史詞彙,承載着中國傳統文化中對司法公正的訴求,其核心始終圍繞糾正錯誤、恢複公正的倫理價值。
“還寃”是一個較為罕見的詞彙,讀音為hái yuān,其基本釋義為“報冤”,即通過行動回應冤屈,可能指報仇或申訴冤情。以下是更詳細的解析:
詞義與用法
從構詞看,“還”有回報、回應之意,“寃”是“冤”的異體字,指冤屈、不公。組合後表示對冤屈的回應,可能包含主動複仇或尋求平反的語境。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特定方言中,現代漢語較少使用。
補充說明
注意事項
當前釋義基于單一低權威來源,若需深入研究,可參考《漢語大詞典》《辭源》等工具書,或檢索古籍數據庫驗證其曆史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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