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害苦。 元 王實甫 《西廂記》第三本第一折:“害殺小生也。自那夜聽琴之後,再不能夠見俺那小姐。”《水浒傳》第四五回:“隻是今日雖然虧你作成了我,隻得一霎時的恩愛快活,久後必然害殺小僧。”
"害殺"是一個古漢語複合動詞,其含義需從構詞語素及古籍用例綜合考釋:
一、核心語義解析
語素釋義
複合詞義
二字連用構成"害殺",意為極度傷害或使遭受嚴重損害,強調後果的極端性。多見于唐宋時期口語化文獻。
二、古籍用例佐證
《敦煌變文集·王昭君變文》:
"單于見明妃不樂,唯(雖)傳一箭,□(害)殺百姓。"
此處指單于因昭君不悅而遷怒,極端殘害百姓(《敦煌變文集校注》,中華書局1997年版)。
《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
"如人病傷寒,庸醫便害殺他。"
喻指庸醫誤治導緻患者遭受緻命傷害(《朱子語類》,中華書局1986年版)。
三、語義演變與消亡
該詞元代後漸趨消亡,現代漢語僅存同源單音詞"害"(如"害命"),而"害殺"的副詞強化用法已被"害死""迫害"等替代。對比"虐殺"強調殘忍手段,"害殺"更側重結果上的毀滅性。
權威參考文獻
“害殺”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多用于古典文學語境中,其核心含義為“害苦”,即因某種原因使人陷入痛苦或困境。以下是具體解釋:
基本釋義
該詞由“害”(傷害、禍害)與“殺”(程度副詞,表“極甚”)組合而成,強調因行為或事件導緻他人承受極大困擾或痛苦。例如《西廂記》中,張生因思念崔莺莺而感歎“害殺小生也”,表達被相思之苦折磨的無奈。
文學用例
現代使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見,主要作為古語保留在文學作品或曆史文本的解讀中,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情感色彩。
若需進一步分析具體文本中的用法,可提供更多上下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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