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回歸的老百姓。《三國志·魏志·衛觊傳》:“時四方大有還民, 關中 諸将多引為部曲。”
(2).猶還俗。《魏書·釋老志》:“或有不安寺舍,遊止民間,亂道生過,皆由此等。若有犯者,脫服還民。”《周書·武帝紀上》:“丙子,初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并令還民。”
(3).還給百姓。《南齊書·郁林王紀》:“公宜權禁,一以還民,關市征賦,務從優減。”
“還民”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以下是其三個主要義項的詳細解釋:
指回歸的老百姓
該義項源自曆史文獻,特指戰亂或遷徙後返回原籍的民衆。例如《三國志·魏志·衛觊傳》記載:“時四方大有還民,關中諸将多引為部曲。”
意為還俗
在宗教語境中,指僧人道士脫離宗教身份回歸世俗生活。如《周書·武帝紀上》載:“丙子,初斷佛道二教……罷沙門、道士,并令還民。”
表示歸還百姓權益
現代用法多取此意,強調政府将土地、財産等歸還民衆以保障民生。例如“樂活更深刻領悟‘取之于民,還民于心’的真正含義”,該義項體現了執政者對人民權益的重視。
使用注意:作為成語使用時,主要指第三種含義,常見于政策宣傳或社會治理相關語境。古籍中的前兩種含義現已較少使用,需結合具體文獻分析。
《還民》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恢複國家的安定與和平,使人民重獲安樂。
《還民》的拆分部首是辶和廣,拆分後的筆畫數分别是3畫和3畫。
《還民》最早出自《左傳·世祖二年》一文,内容描述了當時齊國的治亂局勢,提到了“即衛之政,渙然更始,以還民于不亂。” 這句話中的“還民”即指的是恢複人民的安定和治理國家的秩序。
《還民》的繁體字是「還民」。
在古時候,漢字「還民」的寫法可能會略有不同,但基本上與現代漢字相似。
1. 當年那個英勇的将領,為了還民世界,舍身忘死。
2. 經過長年的戰争,國家終于還民了,人民開始過上了安甯的生活。
還願、還原、還鄉、還市、還清
安定、太平、平安、治亂、恢複秩序
動蕩、不安、混亂、失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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