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mployer] 以工資雇用人員的企業主(商業經營人或制造業廠商)
雇用雇工或車、船的人。 魯迅 《南腔北調集·<一個人的受難>序》:“生産之後,即被别人所斥逐,不過我不知道斥逐她的是雇主,還是她的父親。”
“雇主”是一個法律和經濟領域常用的概念,通常指通過支付報酬(如工資、薪金)換取他人勞動或服務的個人、組織或機構。以下是詳細解釋:
法律層面
指與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提供工作崗位并承擔相應義務的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雇主需履行籤訂書面合同、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資标準的報酬、繳納社會保險等責任()。
經濟關系
在勞動力市場中,雇主屬于需求方,通過雇傭行為獲取勞動力資源以完成生産或服務目标,同時承擔經營風險。
權利
義務
類型 | 說明 | 示例 |
---|---|---|
自然人雇主 | 個體經營者雇傭幫工 | 小吃店老闆雇傭服務員 |
法人雇主 | 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主體 | 騰訊公司雇傭程式員 |
政府雇主 | 公共部門提供崗位 | 公立學校雇傭教師 |
若需了解具體法律條款或勞動争議案例,可進一步查詢《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至第二十五條。
《雇主》是一個漢字詞語,具有“雇傭他人的人”或“雇用員工的公司或機構”之意。
拆分部首和筆畫:該字由“隹”和“主”兩個部首組成,總共包含10個筆畫。
來源:《雇主》一詞最早見于清朝詩人納蘭性德的詞《念奴嬌·赤壁懷古》:“雪舞陽關白,雇主焚香。”在這裡,雇主指的是雇傭他人的主人。
繁體:繁體字為“僱主”,與簡體字寫法相似。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雇主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文字結構和含義基本相同。
例句:
1. 他是一家大企業的雇主。
2. 這個雇主為員工提供了良好的福利。
組詞:雇傭、雇工、雇員、雇用。
近義詞:老闆、雇主、雇人。
反義詞:員工。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