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沽名賣直 ”。《續資治通鑒·宋高宗建炎二年》:“若方其争論新法之際,便行竄黜,謂之立異好勝,謂之沽譽買直,謂之非上所建立,謂之不能體國,謂之不遵稟處分,言章交攻,命令切責,亦不能成其美矣。”
“沽譽買直”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從多個方面進行詳細解釋:
指故作正直的姿态以獵取名譽,屬于貶義詞。該成語與“沽名賣直”同義,強調通過虛僞的正直行為來博取名聲。
最早見于《續資治通鑒·宋高宗建炎二年》,原文批判了宋代官員在争論新法時,因故作正直而遭貶黜的現象,揭示了該成語的諷刺意味。
該成語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場合,日常口語中可用“裝正直”“假清高”等更直白的表達替代。需注意語境,避免誤用為褒義。
《沽譽買直》是一個成語,意指以賣弄名譽來獲取利益。它形容心機深沉,善于虛僞奉承,以此來獲取他人認同和支持,并從中獲利。
《沽譽買直》由三個漢字組成:
其中,拆分筆畫如下:
《沽譽買直》最早出自《詩經·豳風·湛棘》:“車無其輻,牛無其翼,不可以乘,國家社稷,亂社稷。”後來,這句詩被引申為指投機靠名聲來謀取私利的行為。
《沽譽買直》的繁體字為「沽譽買直」。
古時候,《沽譽買直》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現代漢字的寫法為「沽譽買直」。
他們并不真正關心公益事業,隻是在做表面文章,都是在沽譽買直。
1. 沽名釣譽:用虛有其表的名聲來謀取利益。
2. 買笑追歡:用財物來谄媚和讨好别人。
1. 谄媚奉承
2. 拍馬屁
3. 挾持名譽
誠實正直、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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