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盲人,失去視力的人。 明 都穆 《都公談纂》卷上:“ 君佐 出尋瞽人善詞話者數十輩,詐傳上命。” 嚴複 《救亡決論》:“蓋非西學洋文,則無以為耳目,而捨格緻之事,将僅得其皮毛,眢井瞽人,其無救於亡也審矣。”
(2).古代盲樂師。《後漢書·馬廖傳》:“願置章坐側,以當瞽人夜誦之音。”
瞽人,漢語複合詞,由“瞽”與“人”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曆史語境及文化内涵三個維度解析:
一、字義溯源 “瞽”本義為目盲,《說文解字》釋為“目但有眹也”,指眼球存在但喪失視覺功能的狀态(《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周禮·春官》記載“瞽矇掌播鼗、祝、敔、埙、箫、管”,表明周代已設立盲人樂官制度,負責宮廷音樂演奏與詩歌傳誦(《周禮注疏》,中華書局)。
二、社會職能演變 古代瞽人承擔特殊文化職能:其一為樂師,《詩經·周頌·有瞽》載“有瞽有瞽,在周之庭”,描述盲樂師列隊演奏的場景;其二為史官,《國語·周語》雲“瞽獻曲,史獻書”,盲人通過口傳方式保存曆史記憶(《中國古代樂官制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三、文化象征意義 儒家典籍中,瞽人常被賦予道德意涵。《論語·子罕》記孔子“見冕者與瞽者,雖亵必以貌”,體現對盲人群體的尊重(《論語集釋》,中華書局)。道家典籍《莊子·逍遙遊》以“瞽者無以與乎文章之觀”比喻認知局限性,形成哲學隱喻(《莊子今注今譯》,商務印書館)。
四、現代語義流變 當代漢語中,“瞽人”作為古語詞,主要用于文學語境指代盲人群體,如錢鐘書《圍城》用“瞽人打燈籠”喻指徒勞行為(《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在特殊教育領域,該詞偶見于曆史沿革叙述,強調古代盲人教育傳統。
“瞽人”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含義
指盲人或失去視力的人。該詞由“瞽”(本義為“盲”)與“人”組合而成,強調視覺缺陷的生理特征。
古代社會角色
在曆史語境中,特指古代盲人樂師。因盲人聽覺敏銳,常被培養為宮廷或民間樂師,負責演奏、誦詩等文化活動。
文獻用例
現代使用
當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多見于古籍或文學性較強的文本,如“瞽人撫琴”“瞽者說書”等表述,保留曆史意蘊。
總結來看,“瞽人”既指生理上的盲人,也承載古代文化職能的特定身份,需結合語境具體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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