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所實行的酒專賣制度。《漢書·武帝紀》“初榷酒酤” 顔師古 注引 漢 應劭 曰:“縣官自酤榷賣酒,小民不復得酤也。” 宋 蘇轍 《官居即事》詩:“對酒不嘗憐酤榷,釣魚無術漫臨溪。”《續資治通鑒·宋徽宗宣和七年》:“利源酤榷已盡,而謀利者尚肆誅求。”
酤榷是古代中國對酒類商品實施的國家專賣制度,屬于經濟管控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該詞由“酤”與“榷”二字構成,需分釋其義:
“酤”指買賣酒類。《說文解字》釋“酤”為“一宿酒也”,即短期釀造的酒,後引申為酒類交易行為。漢代《史記·貨殖列傳》記載“通邑大都,酤一歲千釀”,可見“酤”泛指酒業經營。
“榷”本義為獨木橋,後衍生為官府壟斷經營。《漢書·武帝紀》注“榷者,獨木為橋,專其利也”,指國家獨占某項産業的收益權。
合義:酤榷即官府對酒的生産、運輸、銷售實行全面專營,禁止民間私釀私售。該制度始于漢武帝時期,通過“酒榷”增加財政收入;宋代發展為“曲榷”,對酒曲實施管控(《宋史·食貨志》)。曆代推行時,常伴隨嚴刑峻法,如《唐律疏議》規定私釀者“徒三年”,以維護專賣權威。
文獻參考:詞義解析綜合引自《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中國古代經濟史》(李劍農著),曆史背景援引《宋會要輯稿·食貨》等官修史籍。
“酤榷”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與酒類專賣制度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酤榷”指官府對酒類實行專賣的制度,即國家壟斷酒的生産和銷售,禁止私人經營,以增加財政收入。
這一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漢武帝時期。《漢書·武帝紀》記載“初榷酒酤”,顔師古注引應劭之言:“縣官自酤榷賣酒,小民不複得酤也”,表明官府全面掌控酒類産銷。宋代文獻(如蘇轍詩作)中仍有提及,說明其長期沿用。
部分來源(如)将“酤榷”解釋為“商議”,可能與另一詞彙混淆,需以權威史料及主流詞典釋義為準。
總結來看,“酤榷”是古代經濟政策術語,特指國家通過專賣制度控制酒類流通,兼具財政與社會治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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