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忘恩負義。 元 柯丹丘 《荊钗記·覓真》:“畜生反面目,太心毒;辜恩負義難容恕,真堪惡。”
辜恩負義(gū ēn fù yì)是一個漢語成語,指辜負他人的恩情,違背道義良知,形容人忘恩負義、背信棄義的行為。以下從語義、字源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解析:
本義為“罪過”,《說文解字》釋:“辜,罪也”,引申為“背棄、辜負”。此處強調對恩情的背叛。
指他人給予的惠澤、情誼,《漢語大詞典》定義為“深厚的情義或好處”。
意為“違背、背棄”,《爾雅·釋言》注:“負,恃也”,後衍生為“辜負”之義。
指道德準則與責任,《孟子·告子上》雲:“義,人之正路也”,強調人倫道義的不可違逆性。
核心含義:接受他人恩惠卻以背叛回報,喪失道德底線。
“忘記别人對自己的恩德,做出對不起别人的事。”
儒家倫理中,“恩義”是社會關系的基石。如《漢書·蘇武傳》批判李陵“辜恩負義,叛主背親”,體現傳統文化對忘恩行為的道德審判。
與“忘恩負義”“背信棄義”近義,但辜恩負義更側重主動性的背叛:
辜恩負義是一個貶義成語,形容對待他人的恩惠不感激、不回報,甚至以惡意相待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對他人給予的恩德不報答,反而做出違背道義的事,等同于“忘恩負義”。
最早出自元代柯丹邱的戲曲《荊钗記·覓真》:“畜生反面目,太心毒;辜恩負義難容恕,真堪惡。”。現代用法多用于批評他人忘恩行為,如“他辜恩負義,抛棄了曾資助他的親友”。
該成語通過“辜恩”與“負義”的疊加,強化了道德批判的意味,常用于文學或口語中譴責不念舊情的行為。其核心在于強調對恩惠的背叛,與中華文化中重視“知恩圖報”的價值觀形成鮮明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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