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董店。 清 錢泳 《履園叢話·收藏·總論》:“大約千人之中,難得一人愛之,即愛之而不得其愛之之道,雖金題玉躞,插架盈箱,亦何異于市中之骨董鋪邪?”《證俗文》卷十七引 清 呂種玉 《言鲭》:“今賣雜玩寶貨肆曰骨董鋪。”參見“ 骨董店 ”。
“骨董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解釋:
指經營古董、古玩等收藏品的店鋪。該詞由“骨董”(即古董,指具有曆史價值的古物)和“鋪”(商店)組成,字面意思為“古董店”。例如清代錢泳在《履園叢話》中提到的“市中之骨董鋪”,即指此類店鋪。
除字面含義外,它也被引申為“販賣舊事、舊觀念或過時事物”的象征。這種用法強調對陳舊事物或思想的保留與傳播。
“骨董鋪”為複合詞,其中“骨董”指古物,“鋪”指店鋪。類似的詞語還有“骨董行”(行業總稱)、“骨董箱”(存放古物的容器)等。
“骨董鋪”既是具體店鋪的指稱,也暗含對陳舊事物或觀念的保留,具有曆史與文化的雙重意義。
骨董鋪是一個漢語詞語,由“骨”和“董”兩個字組成。它的意思是經營或出售古老、珍稀的藝術品、古董和古玩的商店或店鋪。
骨董鋪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骨:部首為骨,總筆畫數為9。
董:部首為艸(草字頭),總筆畫數為12。
骨董鋪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自古以來,人們就喜歡鑒賞和收集一些古老的藝術品和古代文物。骨董鋪就是專門為這個目的而設立的商店。
在繁體字中,骨董鋪的寫法保持着與簡體字相同的意思,隻是字形上有所不同。
在古時候,個别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一些差異。然而,骨董鋪這個詞的書寫形式在古代與現代并無太大變化。
以下是骨董鋪的例句:
1. 我經營了一個骨董鋪,裡面有很多古代的瓷器和字畫。
2. 這家骨董鋪藏品豐富,名副其實的是一個古玩愛好者的天堂。
組詞:古董、藝術品、古玩、字畫、瓷器。
近義詞:古董店、古玩店、藝術品商店。
反義詞:現代手工藝品店、新品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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