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官員的屬吏。《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一曰官屬,以舉邦治。” 鄭玄 注:“官屬,謂六官,其屬各六十。”《史記·滑稽列傳》:“至其時, 西門豹 往會之河上。三老、官屬、豪長者、裡父老皆會,以人民往觀之者三二千人。” 宋 梅堯臣 《資政王侍郎命賦梅花用芳字》詩:“主人惜春春未晚,遂命官屬攜壺觴。”亦泛指官吏。《明史·張士誠傳》:“﹝ 至正 ﹞二十三年九月, 士誠 復自立為 吳王 ,尊其母 曹氏 為王太妃,置官屬,别治府第於城中。”
"官屬"是古代政治制度中的專有名詞,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主要官員的屬吏,即官員下屬的官吏群體。這一概念最早見于《周禮》,用于規範官府治理體系。
二、引證出處
三、辭典釋義 《國語辭典》等工具書将其定義為"所屬的官吏",強調層級隸屬關系。宋代梅堯臣詩句"命官屬攜壺觴"則延伸為泛指政府官吏群體。
四、擴展用法 現代語境中,該詞可引申代指政府機關或官員群體,但這種用法屬于詞義延伸,非古代原始含義。
需要說明的是,這個詞屬于古代職官術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如需具體案例分析,可參考《周禮注疏》等古代典章制度研究著作。
官屬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官員和屬下,在官吏系統中的職位和隸屬關系。
官屬的部首是宀(mian),拆分後的筆畫是宀(3畫)和屬(8畫)。
官屬這個詞的來源較為明确,屬于《說文解字》中的字義,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使用。官屬沒有繁體字形式,繁體字仍然是“官屬”。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與現代有所區别,官屬在古代的寫法是稍有差别的。有些文獻資料中,官屬的古代寫法可能會是“官屬”或者“官術”。
1. 這位先生是上一任官屬的副官。
2. 官屬的權力和責任是密不可分的。
3. 在整個官僚體系中,官屬的地位和等級是根據職務和資曆來确定的。
1. 官職:指官員的職位。
2. 屬下:指隸屬于某個人或組織的下屬。
3. 官吏:泛指官員。
1. 隸屬:表示歸屬于某個組織或個人。
2. 屬員:指屬于某個單位或機構的成員。
3. 從屬:表示處于對某個人或團體的從屬關系。
1. 上級:指在層級中地位高于或有指揮權的人或團體。
2. 統治者:指擁有統治權力的人。
3. 掌控者:指掌握某個組織或領域的決策權和控制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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