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察知行事。《孔叢子·論書》:“故《帝典》可以觀美,《大禹謨》、《禹貢》可以觀事。”《周禮·地官·序官》“誦訓” 唐 賈公彥 疏:“掌道方志,以詔觀事,以知地俗。”
“觀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察知行事,即通過觀察和分析來理解事物或問題的本質。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與用法
該詞由“觀”(觀察)和“事”(事物、事件)組成,字面意為“觀察事物”。在實際使用中,它強調以客觀、全面的态度對待問題,避免主觀或片面的判斷。
出處與曆史背景
“觀事”最早見于古籍,如《孔叢子·論書》提到“《大禹谟》《禹貢》可以觀事”,指通過文獻了解曆史事件;唐代賈公彥在注解《周禮》時,也用“觀事”表示通過方志了解地方習俗。
例句與語境
近義詞與關聯詞
近義詞包括“觀察”“明辨”,均強調理性認知;反義詞如“臆斷”“武斷”,則對應主觀片面的态度。
應用場景
適用于學術研究、日常決策等領域,尤其在需要理性分析的場合(如曆史研究、社會調查)。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現代用法,可參考《孔叢子》《周禮》等文獻,或查閱詞典中的例句。
《觀事》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觀察事物、審視事情的意義。它由兩個漢字組成,分别是「觀」和「事」。
《觀事》的部首是「見」,表示與視覺相關的意思。它的拆分筆畫分别為「角」和「又」。
《觀事》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最早出現在《周易》中。它表示人們應該以客觀的态度去看待事物,認真觀察,以便從中領悟事物的本質和道理。
《觀事》的繁體形式是「觀事」。
在古時候,「觀」字的寫法較為複雜,包括「管」和「鳯」兩個部分。而「事」字則較為簡化,隻有一個「事」的形狀。
1. 我們要以冷靜的心态去觀事,不被表面的現象所迷惑。
2. 隻有仔細觀察事物,才能獲得更深層次的理解。
觀察、觀點、觀念、觀衆、觀賞
審視、瞻仰、觀測、研究
忽視、不聞不問、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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