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廢除。《漢書·地理志下》:“ 武帝 元封 元年略以為 儋耳 、 珠厓郡 …… 元帝 時遂罷棄之。”
關于“罷棄”一詞,目前并未在通用漢語詞典或常見文獻中找到明确釋義,可能存在以下情況:
生僻組合或筆誤
該詞可能是“罷”與“棄”的臨時組合,或用戶書寫時的筆誤。例如:
可能的相近詞彙
若為筆誤,可參考以下常見詞:
古漢語語境推測
若為古文中的臨時組合,可能表示“廢止并抛棄”,如“罷棄舊制”(需具體上下文佐證)。
建議:若需進一步确認,請提供該詞出現的具體語境或檢查拼寫。
《罷棄》一詞意指放棄、摒棄某種事物、行為或觀念。
《罷棄》的拆分部首為⽊和⼀,筆畫總數為12畫。
《罷棄》是由⽂化⿊格書寫的,最早可以追溯到《說文解字》。
《罷棄》的繁體寫法為「罷棄」。
在古時候,「罷棄」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例如「罷棄」的繁體寫法。
1. 他決定罷棄過去的錯誤決策,重新開始。
2. 在面對困難時,我們不能輕易罷棄,而是要堅持下去。
罷工、罷課、罷市、抛棄、放棄。
舍棄、廢止、終止、抛棄。
保留、堅持、繼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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